法制网讯 记者陈东升 浙江省温州市一行业协会为庆贺所谓的“国字号”基地落户,作广告时擅自把温州市委、市政府列入祝贺单位行列,被人称为“史上最牛协会”。迫于压力,该协会近日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出尽洋相。
4月29日,温州市食品制药机械行业协会在《温州日报》报眼位置刊出醒目广告,祝贺温州市食品制药机械行业协会首届三次会员大会暨中国食品制药机械产业基地落成典礼隆重举行。
此广告一出,引起广泛关注。原来,针对一些企事业单位开业乱拉党政机关充任祝贺单位这一现象,早在几年前,温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曾专门发通知进行过规范,规定全市党政机关今后原则上不参加商业祝贺活动;确有必要参加的,必须经过审批许可,并且只以办公室名义署名。
禁令之下,温州市食品制药机械行业协会的祝贺单位行列却赫然写着“中共温州市委员会”等党政机关大名,莫非有什么特别大的来头?一时间,社会上出现各种猜测与说法,有人称温州市食品制药机械行业协会为“史上最牛协会”,也有人致电有关党政机关,询问事情真相。
经追查,温州市食品制药机械行业协会在报纸上发布的广告未经中共温州市委员会等党政机关许可。迫于压力,近日,该协会又在《温州日报》刊登启事,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公开道歉。
近段时间来,温州已出现多起冒用党政机关作广告事件,前不久,苍南县一公司开业,擅自以“温州市公安局”等党政机关名义在大楼上悬挂祝贺广告,被查处后也被迫公开道歉。温州市委党校教授庄志坚认为,党政机关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企事业单位未经许可就擅自使用在祝贺广告中,属于侵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他说,做人和做生意都要实实在在,在信息发达的法制社会,扯大旗作虎皮的结果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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