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醉酒的丈夫晚上回到家与妻子吵了几句,因妻子把自已反锁在房间外,竟纵火泄愤烧自家房屋,危及妻子邻居安全。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放火案。
被告人黄家钧,农民,2008年2月29日被遂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1日逮捕。
2月28日晚上,年过五旬爱喝酒的被告人黄家钧在本村的小店里喝上一大碗酒,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家。回家后,妻子埋怨了黄家钧几句,黄家钧就借着酒劲和妻子吵了起来并走出房间,妻子一气之下就将房门反锁,经多次叫门妻子就是不开门。留在门外的黄家钧心情烦躁,嚷到:“你不开门我就点火把屋烧了。”说完就拿出火柴,将自家大门口的一堆引火柴点燃,然后扬长而去,不料火苗迅速烧到屋顶。当左邻右舍发现时,房子已在燃烧,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扑救才使整栋房子和紧挨他家相连的土木结构房屋免遭烧毁,而黄老汉的妻子幸亏着火后走得快,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家钧为泄私愤,故意点燃引火柴烧着房屋,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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