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5月8日电(记者罗博) 宁夏物价部门日前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的监管,严厉查处各种乱收费现象,确保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严格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
据介绍,目前宁夏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已实现了免收杂费、课本费、教辅材料费、对寄宿生住宿费实行补贴的“三免一补”政策,在城市也基本实现了免收杂费制度。
宁夏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专项检查力度,进一步明确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收费标准,规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同时要求收取了择校费的学校不得再收取学费以及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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