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8日电(宁彤彤、齐海燕)今年前4个月,北京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共查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的各类违禁物品近2000件,其中易燃易爆危险品600余件。
记者8日从北京市公交总队了解到,今年到目前为止共处理携带违禁物品人员44人,其中行政拘留36人、警告3人,罚款5人。
据介绍,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稀料、汽油、易燃胶类、油漆、泡沫填缝剂、固化剂、原子灰、工业酒精、丁烷气等固体或者液体易燃易爆物质。这些物质易燃性强,一旦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为车辆的颠簸或者携带不当出现泄漏或者遗撒,极易造成火灾或者爆炸惨剧。
北京市公交总队始终把查禁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尤其是奥运会即将到来,北京警方在长途场站、公交枢纽和轨道交通车站开展了安检工作,在部分轨道交通车站,公交警方还开展了警犬协助搜嗅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作。
对于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一经发现,北京警方将严格依法从严处罚,违者将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治安拘留。同时,对于举报者一经查实,公交警方将兑现奖励措施。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