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讯记者赵阳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增加,涉农职务犯罪近年来也呈现出增多之势。记者今天从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今明两年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深入查办八大领域和方面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必须自觉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有力惩治腐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介绍,目前我国13亿人口中农村人口仍占大多数,随着近年来国家“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职务犯罪也逐渐增多。犯罪形式包括大肆侵吞挪用“三农”资金、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索贿受贿导致工程质量低劣等,影响了中央政策部署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人民群众反映也比较强烈。
这八大领域和方面的案件具体是:在农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电网改造、饮水工程、沼气利用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农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环境污染治理、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事业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农村土地开发征用及征地补偿款管理、矿产等资源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涉及抢险、救灾、防汛、优抚、移民、救济以及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土地和林权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各项农村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在乡镇政权组织选举中破坏选举、农村自治组织选举中实施贿选,严重危害农村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以及其他严重侵犯农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影响农村稳定的侵权职务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