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期间,记者走访一些大学生了解到,不少有过兼职打工经历的大学生大都选择了做家教。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的丽华曾经做过一个月的家教,却只拿到了50元钱。“当时,那个家长说如果孩子喜欢我的话,他们不会亏待我,可后来他们却一再找借口,工资的事一直都没确定。
”一个月后,丽华提出,她要参加期末考试不想做了,领工资时,这位学生家长只给了她50元钱。事后,由于无凭无据,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上学期,内蒙古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建筑学院的小刘在校园里看到了一则广告,说交200元押金就可以制作手工艺品,做好一件,老板将会出50元钱购买。可是当小刘交了押金以后,无论他怎么做,老板都说不合格。到最后,小刘不仅一分钱没有赚到,还白白搭上了200元钱。“上这个当的同学还真不少,刚开始觉得这活儿挺容易的,可慢慢发现那纯粹就是骗人的。”小刘说,她身边不少同学被欺骗。
记者带着疑问,来到这家手工艺制作店,并假扮学生去向老板咨询打工问题。“你们大学生心灵手巧,做好一幅就能赚50元钱,这笔钱很容易到手啊!”当记者问他为什么有的学生做了很多都不合格,老板表示那只是个别现象,“做得太差我们也没办法,但那种情况太少了!”
内蒙古大学附近的一家常招学生工的餐馆老板说,如今在他餐馆打工的学生有3个,且经常更换。“有的学生干几天就不干了,当然不该给工钱。”记者发现在餐馆打工的学生,工作非常辛苦,有时还会因为打工耽误了上课,因此他们大多都不会干很长时间,而打工者的频繁更换,无疑也给餐馆的经营带来了一些麻烦。
据调查,学生在打工中遭遇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被雇主欠薪,其次是被中介忽悠。与此同时,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报酬普遍偏低,加上很少有人在打工前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当他们被侵权时,往往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组资料显示,目前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在被侵权大学生中,有48%自认倒霉,有24%到网站论坛上发布,有5%向媒体或维权组织求助,有1%到法院诉讼,另有18%求助于家长、老师和同学等。(文/刘春芳乌日娜)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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