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9日电(记者李秀玲)今天上午,记者拨通了“垃圾短信”起诉人、辽宁消费者王聪的手机,得知是工人日报记者,健谈的王聪没等记者说明来意,就首先打开了话匣子:“我起诉"垃圾短信"真不是为了炒作自己。
之所以起诉,一是自己真的很难忍受"垃圾短信"不定时地给自己带来的困扰,另外也是为了让更多的消费者能有一个不受"垃圾短信"困扰的通讯环境。”
在回答如果诉讼主体需要变更是否还要继续起诉的提问时,王聪态度坚决:“我一定会把这个官司打到底!”对于另一被告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主体不对的辩称,王聪解释说,在一般消费者的眼中,谈到中国联通那肯定就只有一家,各省都应属其分支机构,但到了开庭时才知道,中国联通在国家工商总局就注册了五家名称都很相近的公司,如果不是此次打官司,作为普通消费者,根本不可能知道中国联通的内部机构会如此复杂。不过,王先生认为这无伤大局,如果法院到时认定是诉讼主体错了,那就变更主体,然后继续到法院起诉。反正这次自己决心已定,一定要为自己也为消费者讨回个说法。王聪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为了这次诉讼,他已准备了两三个月。
对于SP商在法庭上所说“手机广告就像电视上的广告一样很正常”的说法,王聪认为,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告,是属于在公共传播平台发出的公共信息,消费者在接收端不想看时可以立即转台不看。但手机是属于个人消费品,手机号一旦被消费者购买,就是私人用品,消费者就有权决定自己的手机愿意接受哪些服务或不接受哪些服务。如果消费者没有表示广告的合同意愿,SP商就无权往消费者手机上发送任何“垃圾短信”或产品信息。
对于第二被告广州翼锋公司,记者曾于5月8日上午将电话打到其有关负责人办公室,试图听一听他们对此案的想法和意见。而当记者说明来意想进行采访时,对方没做任何答复即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又分别三次拨打这位负责人的电话分机号,均没人接听。电话再打到总机,接线员称负责人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