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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11日 印度进行三次地下核试验 遭世界各国反对
1998年5月11日下午,印度在西部拉贾斯坦邦的伯克兰地区成功地进行了三次地下核试验。
据此间的媒体报道,对政府决定进行此次核试验,印度主要反对党国大党及联合阵线等均表示支持。印度战略及安全分析人士认为,这是政府对核选择权利的具体实施,是出于对国家安全与利益的考虑。
5月13日中午12时21分,印度在拉贾斯坦邦博克兰沙漠地区又进行了两次地下核试验。这次进行的是千吨级当量以下的试验,是印政府系列核试验的一部分,整个核试验计划至此完成。印度政府称,这两次核试验与11日进行的一样,都是完全密封的地下核爆炸,没有向大气层泄漏放射性物质。
印度地下核试验后,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迅速作出各种反应,表示遗憾。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通过其发言人办公室发表声明,对印度进行的核试验表示遗憾。安南在声明中说,1996年第五十届联大通过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要求所有成员国履行不进行核试验的承诺,以促进全面防止核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和平与安全。安南指出,尽管印度不是《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签字国,但它进行核试验违背了国际社会已达成的有关协议精神。安南呼吁所有成员国采取克制态度,以推动核裁军的进程。他还表示欢迎和支持所有促进核裁军、停止核试验和加强防止核扩散的措施。
总部设在维也纳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在一项表态中说,印度进行核试验对国际大家庭来说是“一种令人悲痛的发展”,国际大家庭1996年通过《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时曾对禁止核试验“寄予很大希望”。
巴基斯坦总理纳瓦兹·谢里夫强调,“巴政府正在密切关注由此引起的局势发展,并将决定应采取的必要措施”。谢里夫说,巴政府可以向国民保证“巴基斯坦完全有能力捍卫国家安全”,为此,“巴基斯坦保留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的权力”。
日本、马来西亚、美国、加拿大、奥地利、泰国、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等国家都先后发表谈话表示遗憾、沮丧和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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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成立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 历史上的今天
5月11日
1905年5月11日,冼星海诞生。冼星海是中国著名音乐家,广东番禺人,生于澳门。他是继聂耳之后,以广泛的题材和体裁,表现中国人民的解放斗争,对全国抗日军民起了巨大的鼓舞作用。其作品《黄河大合唱》《在太行山上》《到敌人后方去》等歌曲至今仍为人们喜爱。著作有:《论中国的民族音乐形式》《民歌与中国新兴音乐》等。1945年10月30日冼星海在莫斯科逝世,年仅40岁。
1950年5月11日,中国与丹麦王国建交。丹麦位于欧洲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以南,波罗的海和北海之间,首都哥本哈根。
1953年5月11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在北京成立,包尔汉当选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会主任。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是从根本理论上对“两个凡是”的否定。
1995年5月11日,联合国举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和延长大会,178个缔约国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决定,无限期延长该条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1968年1月7日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缔结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共11款。中国于1991年12月29日决定加入该条约,1992年3月9日递交加入书,同时对中国生效。由于德国、意大利、日本和瑞典的反对,条约在1970年生效时,只有25年的期限,25年后是否继续延长,如何延长则要根据多数会员国的意见决定。
2000年5月11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召开会议,经历了4年多的准备过程,《专利法条约》在此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包括中国在内的104个国家和三个政府间组织签署了最后文件,确认新的《专利法条约》已经获得通过。
(新华社记者李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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