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5月10日电(记者苏万明)为提高客滚船安全监管预防预控能力,烟台与大连两市海事部门近日决定深化沟通协作,适时互相通报气象情况,并在5月份正式运行。
烟台、大连两市海事部门制定了《烟连航线恶劣天气通报制度》。
这一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气象通报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烟连航线客滚船未来一个航次内风力超过7级(含7级)、高速客船未来一个航次内风力超过6级情况下,烟台、大连海事部门互相通报气象。
这一制度实施后,烟台、大连海事部门能够更加及时地掌握烟连航线气象情况,便于跟踪这一航线恶劣气象发展变化,提高对恶劣天气的预警预防能力。同时通过分析掌握的气象情况,为客滚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和气象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