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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北辰立交桥建设引发争议

  4月22日14时许,在昆明原“车行天下”南侧服务区多功能厅内,来自北辰小区、金实小区和江东丽景园的15名居民代表,准备和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局、盘龙区政府等有关部门就修建北辰立交桥和交通微型环方案进行对话。
自三个小区居民群起反对上述方案以来,这是第二次对话。据参与者反映,第一次对话“基本上是无果而终”。

  此时,不少居民在大楼外围观,等候对话结果。76岁的郭姓老奶奶住在附近小区,她担心北辰立交桥建成后会影响自己的居住环境。她说:“前些年,我们买这儿的房子就是看中这里的环境,这环境是我们居民付过费用的,这个环境属于我们居民所有,怎么能想拆就拆,想建就建。”

  昆明市政府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不仅是善意,也是为民服务的一项有益举措,何以招致市民反对呢?

  市政规划存在一定缺陷

  昆明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市民的话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反复开挖,反复建设。”

  记者看到,就在距居民与政府有关部门对话地点约两三公里外,刚建好使用没几年的“烟草大道”又被圈住半幅路面,进行大规模开挖,不知道又要埋设什么。1997年底竣工使用的南过境高架桥,用了10年不到,就出现“状况”,出于安全考虑,2007年底,已经禁止载重货车通行。整条南过境道路竣工通车于1991年,不到5年就被迫重复建设,沿该条道路加修高架桥。现在又有消息说,“准备拆除重修”。

  昆明东二环路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修建的,到竣工通车时,机动车辆增多,加之客观上又是东绕城公路,当初双向四车道的设计让车辆拥堵不堪。西二环路使用也就10年左右,去年又全部断绝交通,再建高架桥。

  滇池路出城到海埂公园仅10来公里,有市民反映大的改造建设反反复复开挖建设已有五六次之多,前不久又规划修建了两个“小背锅”以解堵。这条路与成昆铁路和南过境相交的福海立交桥以前没建,在滇池路和南过境道路通车10多年以后又来建,目前滇池路从城里往西行,在入口处因修桥施工挤得非常严重。市民议论说,现在建说明可以建,那当时为什么不一次把它建好?

  城市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街道拥挤狭窄,机动车流量近10年激增,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不得已的情况下,在普遍“禁止机动车左转弯”的情况下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了利用主干道以外的胡同小巷,打通“断头路”等方式,进行“微循环”。

  微循环在有条件的部分地区是不错的做法,也是对一些闲置路面的有效利用,但不是一种“放之全城而皆准”的普适做法。

  北辰小区参与对话的居民代表熊锷先生认为,就包括北辰小区、金实小区、丽景园等北市区而言,这些规划建设投入使用不久的新建小区,不应当存在道路拥堵必须利用小区道路“私改公”的问题,如果存在这种必要,说明没有规划好,那么责任在哪?政府部门的过错不能让公民承担“受惩罚的责任”。

  百姓买房的同时还看重环境

  昆明市北辰小区建成于2001年,曾被评为中国十大优秀小区,是北市区最繁华地段之一的新区,与之毗邻的有江东丽景园、江东鸣翠园、江东商业街等住宅区,还有菠萝村、任旗营、小庄三个规模较大的新村。

  这里汇聚了包括消防、污水处理厂等公共服务部门,商业建筑繁多,基础设施完善,公共建筑齐全,住宅建设成型,道路路网格局形成。直到今日,仍然是昆明市吸引居民置业眼球的洞天福地。

  在这南北长约1.6公里、宽约0.9公里的范围内,居住和流动人口约28万,大约每5.1平方米就有一个人。

  让居民没想到的是,在昆曲高速公路建成通车10年后,要“补修”北辰立交桥。

  北市区的房子一直价格较高,原因之一就是北市区环境好,许多居民就是冲着环境来北市区购房置业的。家住丽景园的黄先生说:“北市区是我们所有小区业主共有的,我们辛辛苦苦一辈子的积蓄,几十万元买套房子,看中的就是这儿的环境。谁想改变就改变,有这样的道理吗?”

  高级工程师熊锷长期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他从技术和法律角度分析认为,这个修建立交桥方案不可行。“一旦立交桥修起来,北辰大道就变成东三环路,两条环城路最近处相距只有1.2公里,两条环城路相距1200米,别说全国没有,可能全世界都没有。”

  记者看到熊锷准备了一大包材料,年逾花甲的他已经和同伴多次实地踏勘现场,测算工程情况,要拿事实和数据说话。

  政府和百姓需要多沟通

  车辆的激增和土地资源以及历史原因,导致昆明的交通已经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市政府的确很为难,路不通有人抱怨;以工程方式解堵,也因触及工程所在地公民利益而遭居民不满。

  市政府外宣办解释说,2007年10月11日,市政府正式启动了“缓解昆明主城道路交通拥堵一年行动计划”,建设二环快速系统,打通出入城快速通道是该计划的核心内容。而小庄立交至北辰大道辅道改造工程是配合东二环快速系统建设,打通北部出城快速通道,实现城市交通与昆曲高速公路间机动车的快速进出与转换所必需的配套工程。

  换言之,从政府疏堵的角度说,北辰立交非修不可。

  北辰居民则坚决反对,认为该立交桥修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破坏了他们的生活环境。

  这里涉及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物权法》所界定的“公共利益”,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一个是从《宪法》到相关法律法规所要保护的公民权利。

  “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在特定的条件下,不仅没有重合,反而是矛盾的。一些业主不否认全市的交通解堵是公共利益所在,“但是,我们这里20多万人的利益难道不是公共利益的一个组成部分?”

  作为小区居民代表,参与和政府部门对话的王珮律师认为,虽然《物权法》对于“公共利益”的概念没有具体界定,而且至今未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但是,必备的程序是不能省却的,比如召开业主大会,提前公示,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等,王珮感慨说:“但这些程序在这个问题上似乎都省略了……我在广东工作了好多年,没见过这样干的。”

  熊锷说:“最关键的是,我们的小区是经政府规划局批准合法开发的,现在的问题是它规划缺乏发展眼光,规划出问题所致,你不能把政府规划失误的责任让我们居民来承担。”来自金实小区的朱姓男子说:“市区规划问题,你可以说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们这个小区从规划建设到我们入住不过10来年,这也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记者注意到,这起纠纷的一些细节性问题也值得深思,业主及其代表缺乏直接和市领导交流互动的平台。有业主反映:“4月20日的市长接待日我们去了,但没有被接见。我们把我们的诉求意见按上访程序,向省市有关部门都反映过,至今没有回音。”

  业主单瑜老师是刚卸任的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她表示,市建设局《关于昆明著称的三七微循环整治改造工程及单位和小区道路转为城市公用道路的任务书》于2008年2月5日下发,此前和此后,有关部门都没有来征询小区业主意见,基本的程序都没有。

  4月22日,记者在对话现场了解情况,许多业主表示,对市委、市政府疏通交通的举措既理解,也支持,但不理解为什么非要修北辰立交桥,并且把北辰大道变成环城路,一些业主也表现出了急躁情绪,记者感到信息不对称、不完全等问题依旧存在,政府有必要加强沟通,耐心倾听不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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