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自揭连锁加盟黑幕 专家解析如何应对
不实宣传不写进合同,加盟合同纠纷案加盟商80%败诉
业内人士自揭连锁加盟黑幕
湖北孝感人成加盟业主力 北京丰台区成加盟总部基地
在4月18日举行的“第十届中国特许加盟大会”上,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了最新调查结果:2007年,加盟商对特许经营企业的满意度较2006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
这是10年来,加盟商对特许经营企业满意度首次出现下滑。
“特许经营业鱼龙混杂,但受骗的加盟商败诉率却达到了80%,其中缘由发人深思。”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张欣说。
据海淀区法院的统计,从2005年至今,该院受理的加盟合同纠纷已近200件,且呈快速增长态势。
加盟连锁店骗局
雅虎网站上的一篇转载文章吸引了四川商人李艳的目光。
这篇名为《“女装品牌折扣店”突破传统全新登场》的文章其实是公关公司刊登的一篇“招商软文”。文章的重点是,推销一个叫做“香港街6号”的女装加盟连锁店。
李艳迅速被文章绚丽的辞藻所吸引,“拥有遍布全球的一百多家分支办事机构”、“依托国际PRADA集团,汇聚了强大的精英管理团队”等“优势”让李艳萌生了加盟创业的想法。
李艳打通了附在文章后面的加盟电话。接听电话的是策良臣国际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策良臣公司)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只要交纳2.8万至7.8万不等的联盟款,除了享受1折进货外,李艳还将获得货物宣传、营销、培训等服务。
最让李艳动心的是,策良臣公司会向其提供“香港口岸免税纯进口大品牌服装”:古琦、宝姿、三宅一生、CK、范思哲等。
2006年6月,李艳专程从四川赶到北京,在策良臣公司的服装展厅里,她看到“服装款式,质量都很好”。李艳当即交了2.8万的品牌使用费,和策良臣公司签订了一份加盟合同。1个月后,“香港街6号”在四川资阳开业了。
营业后李艳发现,“发过来的货质量根本没法和展厅里的相比,随便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就能买到,而且价格比总部给的还低。那些衣服都不是品牌货,只是缝上香港街6号的商标,最便宜的牛仔裤标价也要300元钱。”
“没扣子、破洞的情况特别常见。衣服不仅没商标,洗涤方式、产地、材料成分这些标签也一概没有。”李艳说,“总部的广告登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报上,所谓的技术支持、管理培训就是发一本经营手册。”
李艳感觉自己“上了当”,她关掉了自己的小店,并一纸诉状,将策良臣公司告上了法院。她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与总部签订的加盟合同,要求策良臣公司退还加盟费、保证金,并退还货款。
诉讼技巧很关键
2007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但是,判决的结果却让李艳既吃惊又失望。
李艳向法院递交了当初与策良臣公司签订的合同。但是在这份合同中,根本没有先前宣传手册描述的那些令人心动的承诺,也没有广告支持、技术培训方面的具体约定。关于策良臣公司提供的产品,既没有约定品质也没有验货的细节。因此,根本无法判定策良臣公司存在足以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行为,最后法院只得驳回了李艳的诉讼请求。
此案的主审法官张欣说,李艳签订的合同中,一些对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的内容根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棱两可。
“对于产品质量问题,既没有约定产品的品牌,也没有约定质量标准,只是约定加盟商能够证明质量有问题的,总部可以换货、换货、再换货,至于怎么换、多长时间给换、换了还有问题怎么办,则一概不提。因此,发生纠纷的时候,李艳拿着一份对自己保护非常不到位的合同,很难胜诉。”
中国反商业欺诈网3月报告称加盟诈骗居投诉案件之首
法官专家解析如何应对加盟诈骗
由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商务部建立的反商业欺诈专业性信息服务平台———中国反商业欺诈网最近公布了2008年3月最新投诉分析报告。在该网站收到的104件投诉中,加盟诈骗类投诉占到21.84%,位列各类投诉案件之首。
该网站工作人员李青告诉记者,从近几个月的投诉分析来看,加盟欺诈多发生在信息产业发达地区,北京、上海等地发案率较高,受害者多数身处偏远地区,主要是一些想要自主创业的年轻人和下岗工人。
加盟骗局一般属团伙行骗,其成员组织分工明确。不法分子一般会租用高档办公场所,给考察者制造假象,利用媒体宣传与当面洽谈将加盟者逐步引入陷阱。而在不法分子利用的媒介中,网络的使用率已经达到了42%。
专家:选择信誉好的连锁品牌
法官:撤销合同是最有力法律武器
一旦加盟商与公司签订了合同,若发生纠纷,选择什么样的诉讼角度就成为了能否胜诉的关键。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张欣法官介绍,一般情况下,加盟商可以通过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撤销合同三个途径实现。但这三种途径代表了不同的法律概念,带来的举证难易程度也是不同的。
对于第一种情况,合同的效力主要反映法律对缔约人之间的合意的评价,法律对合同效力的确认予以了明确规定,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不能否定合同效力的。
要想解除合同,要么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否则,就必须达到法定的解除条件或合同约定的条件。而为了保护交易的稳定性,法律规定,合同也是不能随意解除的,通常只有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也就是达到了根本违约的程度,合同才能予以解除。
除了以上两种方法,张欣法官说,撤销合同,而不是解除合同,才是加盟商寻求保护的最有力武器。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可撤销的合同。
(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法制网实习生 王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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