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1日电台湾《中国时报》今日刊发评论说,民进党“巴新案”(即金援弊案)六人小组,根据邱义仁的报告,将此事件“定调”为“"建交"失败的丑闻”。消息传出,令人愕然,此事不单纯是政治问题,也涉及司法层次,这需要静待司法“根据证据”予以调查,这岂能因涉案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予以定调?
民进党金援弊案项目小组日前邀请台当局前“行政院副院长”邱义仁说明,项目小组确认“确有"建交"案”,且事情一开始也有进展,并在会后记者会上定调,此案是“"外交"失败丑闻”,“被骗子骗了,很惭愧!”并向民众鞠躬道歉,但相信邱义仁、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前“国防部副部长”柯承亨等人的清白。
《中国时报》评论说,如果凡事都可根据涉案者一面之词予以“定调”,社会还有犯罪问题?性侵者,自己定调这是“感情纠纷”,只是女方事后反悔;窃车者,自己定调是“一时看错”,因自己的机车也是黑色;伤害罪者,自己定调为“动作粗鲁”,因为自己力气一向很大。试问,社会上哪有犯罪行为?
文章指,“巴新案”中,仍有关键人物金纪玖尚未到案说明,等其到案,再让所有当事者根据可疑之处交互辩解,不就可以真相大白?现在,何需急于“定调”?这种定调真的有用吗?会不会反让百姓觉得不等证据齐全的定调,是一种心虚的表现?
其实,一个查证中的事件,只须“质疑”,无须“定调”,因为除了司法调查,任何政党都没资格定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