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我带着孩子去我家附近的公园玩。因为孩子不懂事,随手乱扔了零食的塑料包装袋,被公园的管理员看见了。管理员大声训斥了我的孩子,并告诉我按照公园的规定,随地乱扔垃圾要罚款20元,并给我指了公园中的标示牌。
我见公园早已有规定,没有办法只好掏了20元罚款。后来我听朋友说,公园没有罚款权,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请问,公园有罚款权吗?
读者:刘琨
刘琨:
公园无权罚款。你带孩子去公园玩,你与公园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你们在法律上是平等主体,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委托的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由此可见,公园不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权力,所以,公园无权对你进行罚款。虽然你的孩子乱扔垃圾不应该,但公园采取合法的方式对游客进行提醒,罚款则是违法行为。(金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