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钱财,竟谎称知道失踪小孩下落,要挟给钱才能送回。4月27日,经山东省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谢鹏因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07年10月4日,费县汪沟镇王某3岁的儿子在路上玩耍时失踪,王某次日在市电台和报纸上发布寻人启事,留下联系电话,承诺对知情者予以重谢。
10月6日,23岁的谢鹏从报纸上看到寻人启事后,萌生了乘机骗点钱的歹念。次日下午,谢鹏用新办的手机卡给王某发短信,谎称孩子在他这里,叫王某向指定的银行账号汇5000元钱,收钱后他就将小孩送回。10月8日上午,谢鹏将王某汇入的5000元钱取出后,发短信要挟王某再汇3000元钱,否则小孩不能送回。王某心里生疑,发短信提出听到孩子声音后才能汇钱,谢鹏遂来到一个孩子附近打手机让王某听,王某发觉孩子的声音不像他儿子,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当日下午,谢鹏即被警方抓获。2007年11月1日,偷小孩者被抓获,王某失踪的儿子被警方成功解救。
(丁利才 曹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