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巍)今天上午,青年法律学者郝劲松向国家林业局递交申请,要求林业局按照自5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有关华南虎照片的调查信息。
上午9点,郝劲松来到国家林业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
“依据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业局应该把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郝劲松表示。
上午,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的一名处长接待了郝劲松。
据称,专门为信息公开而设置的林业局的负责人目前外出接受培训,为此,接待郝劲松的处长表示,一定将郝劲松的申请予以转交。
同时,该处长还给郝劲松开具了回执,上有国家林业局的公章。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郝劲松“三问”国家林业局
一、关于照片二次鉴定
2007年12月27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主任曹清尧接受新华网采访时向外界表示,“陕西华南虎照片的二次鉴定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照片二次鉴定取得的突破性进展具体是哪些进展?照片二次鉴定有无截止期限?哪年哪月能完成鉴定?
二、关于科学考察队伍
从2007年10月13日到2008年5月12日,国家林业局一共向陕西镇坪派出几支科学考察队伍?每支科考队伍分别有几名队员?每支科考队伍考察的时间分别是几日?每支科考队伍考察所花费的纳税人钱款分别是多少?
三、关于林业部门职责
陕西省林业厅为建立陕西镇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的材料包括哪些内容?作为申报自然保护区的关键材料,审核鉴别华南虎照片及其它材料是否属于国家林业局的法定职责?国家林业局一方面声称鉴定照片不属于国家林业部门职责,一方面却又要求陕西省林业部门进行第二次鉴定,同为林业部门在鉴定照片上为何职责不同?
新闻背景
本月起实施“阳光法案”
从2008年5月1日起,被称为“阳光法案”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该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事件回放
2007年10月3日 陕西农民周正龙拍摄到野生华南虎照片。
2007年10月12日 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华南虎照片。
2007年10月24日 面对网友纷纷质疑照片涉嫌造假事件,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专家赴当地进行调查。
2008年5月10日 郝劲松认为国家林业局不作为的起诉被北京市高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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