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盗歹徒杀害见义勇为大学生 云南宣判一起抢劫案件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通讯员刘德安)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见义勇为大学生杨继斌被害案5月6日宣判,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袁远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宋仕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鄢中奎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三被告人共同赔偿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
今年1月16日凌晨,袁远银、宋仕清、鄢中奎相约同乘昆明至腾冲的夜班卧铺客车,宋仕清、鄢中奎趁车上乘客熟睡之机,分别盗窃了两名乘客价值9300元的手提电脑、手机等物品。宋仕清在将所盗得的MP4交给同伙袁远银后,三被告人下车逃跑。这时,失主发现自己的东西被盗立即呼叫,同车的云南农业大学学生杨继斌闻声下车追赶三人。袁远银边逃边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反抗,并用匕首刺向杨继斌的腹部。这时,宋仕清也用拳头击打杨继斌的头部。杨继斌受伤倒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被告人于当日18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
该案发生后,为表彰杨继斌的英雄事迹,国家教育部追授杨继斌“全国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云南省委省政府追授杨继斌为“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称号,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向杨继斌学习。
该案由云南省委政法委督办,并由省检察院公诉部门派员到大理指导办案。大理州检察院检察长普照辉亲自督办,分管副检察长和泉亲自挂帅,指派公诉处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审查办理此案,仅用10天时间就快速审结了案件,并将3名被告人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