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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破坏性地震应急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企事业单位:
2008年5月12日14时27分57.9秒,汶川县漩口和卧龙之间发生了7.8级破坏性地震。
一、指挥部机构及工作职责
指 挥 长: 侍 俊州委书记
常务指挥长: 陈贵华州委副书记
白理成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指挥长: 夏春喜 阿坝军分区司令员
陈 钢 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
吴泽刚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金吉昌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统战部长
田晓丹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 杨长清 州政府秘书长
王明辉 州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何 飚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张华兴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黎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 勇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单木真 州财政局局长
梁贤龙 州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田 伟 州地震局局长
熊甫俊 州经委主任
张 建 州卫生局局长
马福寿 州规划建设局局长
邓文国 州公安局局长
任 真 州统计局局长
何世明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郝士昌 州教育局局长
张耀龙 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豆嘎足 州粮食局局长
王祖全 州交通局局长
陈福生 州供销社主任
俄基甲 州水利局局长
杨登云 州科技局局长
陶 建 州气象局局长
赵泽祥 州商务局局长
王 斌 州交警支队支队长
李在元 武警阿坝支队支队长
崔贵恩 武警阿坝森林支队支队长
章福昌 武警阿坝消防支队支队长
程 枫 州采购中心副主任
王孝莉 州红十字会秘书长
文宗国 州邮政局局长
罗雨镇 阿坝州长途通信传输局局长
孙双元 阿坝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吴 军 阿坝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向 勇 阿坝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孙 宝 中国石油四川岷江分公司总经理
雷 云 人保财险阿坝分公司总经理
扎西央措 人寿保险阿坝分公司总经理
林树森 联合财产保险阿坝支公司总经理
指挥部主要职责:
(1)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地震应急预案。
(2)部署和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3)向省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和地震发展趋势,视灾情请求省政府支援和对外呼吁援助。
(4)部署、协调、督促、检查州级各部门和震区县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工作。
(5)当国家和省级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后,在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破坏性地震应急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田 伟州地震局局长
成 员:州委宣传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民政局、州应急办、州红十字会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地震局,其主要职责: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
(3)贯彻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4)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5)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承担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 挥 长:陈贵华州委副书记
副指挥长:田晓丹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规模可视地震事件的大小和对社会影响程度的不同而设置,地震、民政、救灾、卫生、建设等部门必须是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成员。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抗震救灾现场工作。
(2)落实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和安排,指挥、协调、督促震区人民政府、单位、部门和社会团体的现场抗震救灾工作。
(3)组织、布置灾情收集、调查和汇总,及时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4)及时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地震现场工作情况。
二、应急工作分工与职责
(一)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分工,迅速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工作:
1.人员抢救
部门及单位组成:阿坝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阿坝支队、武警阿坝森林支队、武警阿坝消防支队、民兵应急分队、州卫生局、团州委(青年志愿者队伍)。
主要职责:组织搜救压埋人员,抢救伤员,转移遭遇险情人员,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2.交通运输保障及工程抢险
部门及单位组成:阿坝军分区司令部、武警阿坝支队、民兵应急分队、州交通局、州规划建设局、州经委、团州委(青年志愿者队伍)。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抢险,尽快恢复交通和电力供应;优先保障抢险救灾队伍、救灾物资和伤员的运输;抢修水利设施、水电气等管网及设施;开展房屋、设施的安全鉴定工作,避免地震次生灾害扩大。
3.通讯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阿坝电信分公司及移动、联通、网通等通信公司
主要职责:在通讯线路、设施遭受地震破坏时,开通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抗震救灾信息通讯畅通,并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
4.物资供应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民政局、州商务局、州粮食局、州供销社等部门
主要职责:做好救灾物资(如帐篷、食品、药品等)的储备及管理工作;震时负责向灾区调运,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社会治安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公安局、武警阿坝支队
主要职责:加强灾区社会治安和国家重要财物、设施、次生灾害源以及救灾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当地加强对灾区政府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物资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卫,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6.灾民救济及安置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救灾办、州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县县城和重要城镇合理规划避难场地;震后立即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调集救灾资金和物资,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消防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公安局、武警阿坝消防支队
主要职责:防止火灾、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8.震情跟踪监测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地震局
主要职责:加强地震监测和震情跟踪工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信息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
9.灾情调查及灾害损失评估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地震局协助省地震局会同统计、建设等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震区受灾情况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迅速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10.应急工作资金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及金融保险部门
主要职责:筹集、调拨应急资金;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11.次生灾害防御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规划建设局、州经委、州交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水利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支队和各有关部门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力量对灾区的建筑物进行鉴定,圈定危房,竖立标示牌;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险地段进行考察,对危险地段采取有效措施排出或控制险情;对已造成堵塞沟道、挡水堤坝损坏的险情,要采取紧急有效处置措施排除险情,防止次生水灾发生。气象部门及时提供灾区气象信息,对灾害性天气及时作出预报。
各有关工业部门和有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的部门负责对灾区易于发生火灾、爆炸、毒泄、污染等次生灾害的物资、设施采取紧急措施,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12.对外呼吁与接受外援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规定举行发布会,介绍震情、灾情,通过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州民政局负责请求和接受社会各界向我州地震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和捐助。州红十字会负责向省和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呼吁提供紧急援助,接受中国红十字会转赠的国际社会和境外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援助,并及时向灾区发放。
13.宣传报道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委宣传部、州地震局、州广播电视局及新闻媒体单位
主要职责: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道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等方面的情况;配合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科普知识、防震抗震和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凡涉及震情、灾情的报道,必须经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审查同意,方可报道。
14.社会动员保障
部门及单位组成:各级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二)事发县人民政府地震应急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本级应急预案。
2.积极开展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震情和灾情。
3.做好本地区其他各项地震应急工作。
三、地震应急事件处置
强有感地震、震情异常、地震谣传事件发生后,成立州地震应急事件处置指挥部。
(一)州地震应急事件处置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指挥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
成 员:州地震局、州委宣传部、州民政局、州救灾办、州公安局、州财政局、武警阿坝支队、州广播电视局主要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本预案规定的地震应急反应和程序安排布置各项地震应急工作。
2.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布置各相关单位开展震害调查、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等应急工作。
3.震情异常事件发生后,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地震异常调查与核实、救灾物资储备、人员疏散及其他应急准备工作。
4.地震谣传事件发生后,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宣传、动员和社会治安维护等应急工作,迅速平息地震谣传事件,恢复当地社会秩序。
(二) 应急工作职责与分工
1.紧急救援
部门及单位组成:武警阿坝支队、州卫生局、团州委(青年志愿者队伍)
主要职责:强有感地震发生后,根据灾区灾情,迅速组织力量搜救被压埋人员,抢救伤员,转移灾区遇险人员,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2.灾情调查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地震局、州民政局、州救灾办
主要职责: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力量在震区各级人民政府的配合和协助下,开展地震灾情的调查和核实,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灾民安置和救助
部门及单位组成:州民政局、州救灾办
主要职责: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和发放救灾物资,做好灾民的安置和救助工作。
4.紧急疏散
部门及组成单位:州公安局、武警阿坝支队、团州委(青年志愿者队伍)
主要职责:震情异常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群众有秩序地从危险地带和危险建筑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
5.救灾物资储备和准备
部门及组成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
主要职责:震情异常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落实资金,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其他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6.震情监测
部门及组成单位:州地震局
主要职责:震情异常事件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的布置,开展震情异常的调查和落实,积极与上级地震部门联系,随时监视震情异常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7.地震谣传平息
部门及单位组成: 州委宣传部、州地震局、州公安局、州广播电视局、各新闻媒体
主要职责:地震谣传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调查工作,查清谣传的缘由、散布途径和范围,研究对策和方案,开展宣传动员,稳定群众情绪,对煽动和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事发地县人民政府的应急职责
强有感地震发生后或震情异常事件、地震谣传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州地震局报告,调查、了解和核实有关情况,根据指挥部的布置采取相应措施。
中共阿坝州委
阿坝州人民政府
200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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