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5月12日电 记者李青通讯员杨晓珍“阳光工程”本是国家帮助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免费培训农民工造福农民的一项福利工程,却被一些人利用作为骗取国家拨款的“摇钱树”。今天上午,江西省分宜县商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人朱卫国被分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卫国投资注册开办了商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006年5月26日、6月2日,朱卫国与分宜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签订了转移3000名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协议,其中重点培训1850人,非重点培训1150人。对于非重点培训的1150人,双方口头约定通过虚报培训材料的方式完成任务。2007年年初,朱卫国完成不了2006年度重点培训1850人的培训任务,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国家资金的目的,遂找到“阳光工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黄某(另案处理),请其帮助编造培训专业和培训人数等资料,将实际培训的人数通过虚报以完成培训任务,虚报培训人数177人,骗取国家拨款2832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卫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报培训人数的方法,骗取国家拨款283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朱卫国案发后能积极退清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