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美国总是标榜“民主”,可选举的投票方式及规定却相当混乱。各州对于投票方式的规范不同,有些州甚至不要求选民在领票时出示由政府核发包含本人照片的证件。最近一些州议会希望从严办理,却遭到反对声浪。
据“中央社”13日报道,美国联邦选委会如果要全国一致实行凭有照证件领取选票的规定,就必须修改宪法。密苏里州的议会就计划在8月间举行全州公投,看看州内选民是否支持修宪。另外还有19个目前并未要求以有照证件领选票的州,也希望改进投票办法。
支持修宪的人士指出,由于选举投票并未要求凭有照证件领票,难保不会有冒领选票的情况发生,而且很可能不具公民权的非法移民也参加选民登记,甚至混水摸鱼参加具关键的总统选举投票。
不过,反对这项规定的人也举出事例,证明这项办法可能导致许多美国公民无法行使选举权。亚利桑那州在2004年实施这项规定,根据选务单位的数据,至少有3.8万名登记投票的选民因为提不出有照片的证件而不能投票。
2004年的美国总统大选投票,有些州只需要登记投票的选民提出水电或是电话费账单、银行支票簿、驾驶执照或是学生证、军人证中任何一项证明,就可以领取选票。
2001年到2005年之间,美国司法部起诉了40名选民,因为涉嫌造假或是非法投票,这些被起诉的人当中有21人并非美国公民。由此显示,过于宽松的投票办法的确可能出问题。
不过,许多高龄选民对于凭有照证件领选票的办法很不以为然,因为他们在无需有照证件的情况下已经投过无数次票。这些在日常生活里不需要用到有照证件的高龄人士可能连用来申请身分证的出生证明都难找到,要按部就班在投票日前申请到证照,会增添很多不便,当然会反对选举办法从严。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