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批准,公安部消防局于 5月13日凌晨2点30分发出命令,调派重庆等10个消防总队1060名消防官兵和30条消防搜救犬赶赴四川地震灾区,开展救援工作。
这次调派,是消防部队组建以来抽调范围最广的一次。
辽宁、山东公安消防总队分别组建搜救犬应急救援队(辽宁10条搜救犬、山东7条搜救犬),每队50人。江苏公安消防总队组建应急救援队,由20人的医疗救护分队和50人的搜救犬分队组成,共70人,携带8条搜救犬。上海、浙江公安消防总队分别组建医疗应急救援队,每队20人。
公安部消防局要求,四川周边和临近地区的重庆、贵州、云南、陕西、湖北、湖南、河南总队应急救援队,由1部通信指挥车、数部运兵车(视人员数量确定)、2部抢险救援车组成,携带生命探测仪、破拆、起重等地震救援装备,赶赴灾区。辽宁、江苏、山东总队应急救援队携带生命探测仪和轻型破拆、起重等地震救援装备赶赴灾区。正确选择便捷的交通道路或运输工具(飞机、火车等),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组队集结,迅速出动,安全到达救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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