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19时40分许,陆某某和苏海军的弟弟、苏海军的女儿3个人一起到派出所将苏海军领走(民警将苏海军所携带的管制刀具扣留)。苏海军及其弟弟、女儿步行至光华街呼和浩特市公交总公司大门东侧时,苏海军从一个水果摊上拿了一把刀,持刀在附近溜达,苏海军的弟弟劝阻其回家无效。当日20时50分许,一辆33路公交车开过来,车上没有乘客,苏海军持刀上车威逼司机下车后,自己驾车毫无目标地行驶。
苏海军自称,途经路线及驾车过程中的一些情况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碰撞过十几辆车,其中还有警车,直至被迫停车。
5月13日凌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对犯罪嫌疑人苏海军进行了采血化验,结论为:未检出酒精。警方通过调查未查明苏海军实施这起案件的犯罪动机。犯罪嫌疑人苏海军在审讯过程中存在神志不清、思维混乱等情况。警方还查明,犯罪嫌疑人苏海军每天都在上班,由于性格比较内向,很少与他人交流,其家族成员有精神病病史,但是他是否患有精神病还有待做进一步鉴定。
记者了解到,这起恶性案件所导致的10名受伤人员中,有9名民警,目前伤情已经基本稳定;2名死亡人员均是解放军第253医院的护士,事发前她们与同事在满都海公园附近遭遇抢劫,遂打电话报警,随后乘坐一辆赶至现场的110巡逻车追赶抢包者,在无果的情况下准备乘坐巡逻车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当车途经迎宾路附近时,被苏海军驾驶的公交车撞上,最终导致死亡。
目前,警方准备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苏海军刑事拘留。这起恶性案件的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正在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并且办理理赔手续,希望受损车辆当事人报案。文/本报记者 张 彬 艾文涛 实习记者 马 芳 摄影/本报记者 孙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