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3日讯记者蔡岩红记者今天从福州海关了解到,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关破获的一起横跨闽浙两省,走私成品油案值累计达1.1亿元的特大犯罪团伙中的1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李金兴被判处无期徒刑,龚万编等12人被判处14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2006年3月2日,福州海关缉私局下属宁德分局,与边防部门联手查获一起陈国川等人涉嫌购买120吨走私柴油案。在立案侦查时发现,此案并非是一起单纯的小额成品油走私案。经查发现,陈国川等人从2005年起,先后11次驾船到沙埕港外七星岛海域接驳走私成品油,累计走私成品油达800余吨。在进一步的侦查中,海关缉私警察又发现,陈国川等人走私的这些成品油,全部来源于福建晋江的“卖家”———李金兴。
缉私警察随后展开调查,发现李金兴等人经常活动于福建、浙江一带。自2004年起,就购买了数艘报废油轮,长期从我国台湾、菲律宾等海域运输走私柴油进境,并贩卖到浙江温岭和福建福鼎、宁德、平潭等地海域,还发展了数条“下线”,通过采取走私油船不进港、不靠岸,运输销售“一条龙”的合作方式,将每次走私的成品油直接贩卖给事先联系好的海面作业渔船,在两年时间里,共走私成品油2万余吨,案值人民币约1.1亿元。
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缉私警察果断采取行动,对所有涉案的21名人员实施了抓捕。
据福州海关介绍,由于我国沿海地区捕鱼业发达,柴油需求量大,所以总有少数走私分子为了暴利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