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台建林法院的书记员、院长身着古装,扮演县令、衙役,在一块“明镜高悬”的牌匾下“升堂审案”。5月以来,陕西省石泉县法院数次“今案古审”,在当地引起轰动。据介绍此举旨在普法宣传,目前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对此,有人叫好,也有人认为这种方式值得商榷。
5月3日上午,石泉县仿古街“石泉县衙”外,鸣冤鼓被敲响,县令、夫子、衙役身着古装升堂。三尺公案案头,摆着惊堂木和红绿头签、签筒。公案上方,是“明镜高悬”的牌匾。
大堂内两边设有笞、杖架。县法院有关人员介绍,庭审的角色全部由县法院的法官、书记员和干警扮演,法院领导还不时客串。他们要审一桩“民女潘金花离婚案”。
民女潘金花年轻貌美,嫁给村民武大发。潘金花外出打工,遇到广东大款西门大,受其金钱引诱,私下交好。西门大挑唆其与武大发离婚后与自己一起生活。回乡后,潘金花假装被打,上石泉县衙大堂击鼓喊冤,要求县令判令她与武大发离婚。
“公堂”之上,法官们时常穿帮,忘记台词,引得“观众”阵阵大笑。
“近些年来,随着石泉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一些人在接触了外面的精彩世界后,人生观、婚姻观或多或少都发生了改变,其家庭也正面临着婚姻危机。”石泉县法院工作人员说,在这次“今案古审”中,他们模拟古代庭审,现场说法,让群众在庭审中受到普法教育。
石泉县法院院长邬一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他们曾专门派人赴河南开封、山西平遥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并购置道具。刚一开始以这种方式“审案”,便引起了一些群众和游客的关注,县上有关领导也纷纷赶到“县衙”观看。
据了解,这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已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教育和“旅游兴县”的效果;但也有一些“观众”认为,这种普法形式值得商榷。
在“公堂”门口,有人大摇其头,认为无法把这些现代法制工作者与古代“法制”工作者县太爷联系起来。县太爷秉公断案的也有,但充满了人治的偶然性,与现代法律讲程序、讲证据、尊重当事人的原则不可同日而语。
5月以来,法院已在“石泉县衙”编排审理了《打工妹潘金花离婚案》、《石磨杀人案》、《高大壮伤害案》三起案件。石泉县法院有关人员说,这几出戏是在他们曾受理过的一些案件基础上改编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