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往采访后园长表示 多收取的费用通知退回
本报讯(记者潘国武)家长迟交小孩的学费,西乡塘区一家幼儿园就要多收取每人1%的滞纳金。16日,该园园长黄小萍表示,多收取的滞纳金已于当天通知家长到幼儿园领取。
15日上午,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学生家长,持着幼儿园出具的“代收单”票据向本报5530111热线反映称,该幼儿园规定逢月10日前,要交清小孩本月所需的学杂等费用。可这个月上旬由于忙其他事,没能按时交,当他将迟交的学费送到小孩就读的幼儿园时,收费员就以迟交学费为由,多收取了3.7元的“滞纳金”。虽然3.7元不多,但这种行为肯定是属于乱收费的行为。这名家长说,乱收费的行为理应被制止。
幼儿园曾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要求家长按时交纳小孩的识字、餐费等费用,但有些家长就是不愿配合。当天下午4时许,幼儿园收费员陈明仪拿出一沓厚厚的登记本说,这个月已经过去一半了,但仍有一些家长还没来交清小孩这个月的学杂费,这给财务入账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这也是她的无奈之举。
陈明仪说,收取“滞纳金”确实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然而,学校也不可能天天去催家长交费。于是,为了提醒家长按时交纳小孩的学费,经过幼儿园园长黄小萍的口头同意,陈明仪就向迟交学费的家长每人收取1%的“滞纳金”,用意是提醒家长按时交费。“只要下个月按时交费,这笔钱将如数退回。”
当天,西乡塘区教育局接到记者的反映后表示,将派人前往调查此事。16日下午,幼儿园园长黄小萍给记者打来电话称,他们已于当天通知家长到幼儿园领取多收取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