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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报复村民竟自制炸弹实施爆炸,造成一村民死亡、一民警重伤!昨日(5月16日)获悉,德宏州中级法院对这起轰动一时的爆炸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爆炸罪判处爆炸元凶王会全死刑,并由王会全赔偿邱家人37008元。
2007年9月20日,德宏州潞西市城郊镇中东村村民,现年68岁的邱某某到茶叶地采摘猪草时,突然踩到一不明爆炸物,全身双上下肢、胸部、面部均被爆炸物严重炸伤,当场死亡。
接到报警后,潞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勒保忠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勘验过程中,现场又一次发生爆炸,靳保忠被当场炸伤,左下肢踝关节以下被炸断。这让村民们恐慌不已,民警们经排查发现,在这个宁静的小山村,居然有3个爆炸装置,幸好还有一个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这些炸弹竟然都放在村民们经常出入的地方。
警方全力侦破,最终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人——王会全!2007年10月1日,公安民警在大理祥云县抓获了王会全。
王会全承认这起爆炸案正是他一手制造的,并交代了犯罪经过。王会全之前曾与中东村的村民产生纠纷,之后他的女友跟他提出分手,而他的女友正巧也是中东村的村民。由于这两个原因,王会全产生了报复当地村民的念头。2007年9月19日凌晨,他携带3枚自制的炸弹,在中东村山神庙背后当地村民做农活经常出入的茶地小路上埋下两枚踩踏到就会爆炸的炸弹,后又将一枚炸弹用手提纸袋装着放置在附近村民必经的村公路边一人家房檐下的走廊上,而这枚炸弹是盒装的,打开盒子就会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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