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大行其道的各种“卡通人民币”。 |
本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李赟、张乐权摄影报道)记者日前接到热心市民陈先生报料:“我家小孩回家后竟然洋洋得意地掏出一大叠花花绿绿的人民币在邻居前炫耀,我吓了一跳,抢过来数了一下竟有6000多元,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叠酷似人民币的所谓‘卡通儿童币’!”
记者昨日在韶关市区几间小学发现,这种和人民币极为相似的“卡通儿童币”已经在部分小学校园流行起来,成为小学生间“流通”和交换的玩具“钞票”,引起了不少家长的担忧。
主体图案与人民币相似
记者日前在韶关市区一间小学门口的杂货铺发现店主正在向小学生兜售印有各种各样卡通图案的仿真“人民币”。这种“钞票”的主体图案与人民币极其相似,面额从1元、2元的零钞到50元、100元的大钞都有,连纸币上的颜色、国徽、编号、花纹都制作得惟妙惟肖。纸币的大小有的和各种币值的人民币大小相当,有的则略为缩小。
店主还“热心”地介绍:“你看,还有防伪的盲文。”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酷似人民币的票面显眼位置,却分别印上了奥运“五福娃”及各种各样的国内外知名卡通图案。在原本应该标示发行银行的位置上却偷梁换柱地标上了“卡通儿童币”、“儿童钱币折纸”等字样。
福娃“卡通币”畅销
一位店主告诉记者,这种儿童钱币卖得很火,来买的大都是低年级的幼童。她说:“今年是奥运年,流行福娃,所以很多用福娃的形象。以前有其他版本的,像kitty猫、米奇等。这种‘钱’很畅销的,我现在卖得只剩几套了。”
记者随机访问了几名刚放学的小学生。他们说,这种“钞票”几元就能买一大叠,班里的同学很多都喜欢玩,最多的一个“富翁”已经搜集了5万多元。有同学会用这种“钞票”来交换其他人的零食、玩具等小玩意,还有的同学在猜拳时用来做赌注。
专家意见
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违法
据银行部门和法律界专业人士介绍,这种“卡通钱币”严重损害了人民币的信誉和形象。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规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在玩具中使用“五福娃”等形象是需要授权的,擅自使用则构成了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