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0日电 台湾《联合晚报》今天刊出特稿说,陈水扁卸任,几乎没有时间差,“马”上就将面对机要费案官司;昨天台检方虽针对特别费案订出“从宽认定”的侦办标准,但这项标准并不适用机要费案;即使适用,恐怕也无助于陈水扁在该案中的涉案情形。
文章说,理由很简单,因为当初检方侦办机要费案时,起诉陈水扁夫妇共同贪污1480万元新台币的检察官陈瑞仁已经采“从宽原则”了。
陈瑞仁侦办机要费案时,只追查了陈水扁自认需要凭证核销的“非机密费”部分;对另一半所谓的“机密费”,并未追查;对照检方目前对侦办特别费案的原则,等于是领据部分不查,只查单据部分;而核销的单据究竟是否公出,也是依一般经验法则进行客观的认定。
所以,当初检方侦办机要费案已和特别费案“从宽认定”的侦办原则相符,昨天作出的特别费案侦办标准,自然对陈水扁的机要费案毫无实质上的帮助。
文章说,在台“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分案将陈水扁列被告的同时,也决定发函请马英九,针对机要费案中被陈水扁核定为机密的卷证进行解密;这无疑是关闭陈水扁的另一把司法保护伞,令机要费案相关案卷在法院审理下“全都露”;相对而言,对陈水扁涉案部分则可能发生较不利的影响。
文章最后表示,陈水扁卸下职务后,原本可以抗拒司法侦、审的保护伞遭一一收伞,接下来,陈水扁将面对的是:检方的出境管制、传票甚至无预警的强制处分。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