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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朱春玲临刑前在会见室与其母亲对话 文/图 景永利 |
“我犯下了死罪,在临刑前法官还能安排我与我的父母见上一面,我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我给你们鞠躬了!”5月20日,在河南省原阳县看守所,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罪人朱春玲在向亲属忏悔的同时,对前来宣判的法官心存感激地鞠躬。
“自从我女儿犯罪以后,我一直做梦都想见我女儿一面,法官安排我们母女见面,不仅了却了我的一桩心愿,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尊重。”朱春玲的母亲显得很平静。
朱春玲是原阳县桥北乡人,她与其婆婆因家务事矛盾至深。
心胸狭窄的她,用刀将其婆婆凶残砍死。2007年2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死刑,该案经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在死刑命令下达时,新乡中院法官主动征求她的意见,告知其有权利请求会见其亲属,并按照她的请求安排她与其父母亲见上一面。通过会见,犯罪人与亲属之间进行了亲情交流,双方情绪稳定。
“死刑犯罪该当死,但他的人格尊严我们有义务维护,对死刑犯实行临刑前会见亲属制度,是彰显以人为本,司法人性化的具体体现。我院已经全面启动了死刑犯临刑前会见亲属制度,对临刑的死刑犯我们都要安排其与亲属会见。”新乡中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王如意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