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强调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伤病得到及时治疗
本报讯(记者宋开文)昨(20)日,省政府召开“5·12”汶川大地震灾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紧急会议指出,目前,抗震救灾将转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阶段。
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民政部门要把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组织安排,千方百计克服各种困难,全力做好各项救助工作,首先做好保障受灾困难群众长达3-4个月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伤病得到及时治疗。
副省长张作哈出席会议并讲话。
恢复重建工作面临极大困难
据各地民政部门上报数据统计,全省因灾倒塌民房123.02万户、473.3万间,损房1904.8万间;省民政厅已累计向灾区调拨救灾帐篷9.6万顶、棉被16.3万床、棉衣裤19.1万套、食品饮用水等其他物资67.9万件;全省共设立4160个救助点,临时安置和救助受灾群众560.5万人次。
由于此次灾害危害严重、损失重大,特别是受灾严重的贫困山区、民族地区生产自救能力差,受灾群众应急抢险、转移安置、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面临极大困难。据各地上报数据和初步评估,全省因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将达310余万户、近1000万人,其中需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823万余人。这还不包括正在收集统计中的孤儿、孤老、孤残“三孤”人员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余震有可能引发次生和衍生灾害,地震灾区特别是重点市、县,伤亡群众的妥善处理和救治、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区倒房恢复重建等任务极其繁重。同时,地震灾害也给灾区基层政府机关造成严重损失,基层力量严重不足,抗震救灾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和困难。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民政部门一定要有充分的抗震救灾、灾民救助、恢复重建的精神和物质准备。
全力做好各项救助
目前,抗震救灾将转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过渡安置阶段。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民政部门,一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迅速组织力量,深入重灾乡镇、村组,迅速摸清核实地震灾害的基础性数据,务必在22日上午10时以前将需政府救助钱粮、享受国家政策的人数和需临时安置的户数、人数上报省民政厅;二是要以乡镇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对象,规范程序;三是抓紧落实国家决定的向受灾困难群众发放3个月生活救助粮钱的政策,发粮发钱要立即组织迅速发放,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四是制定受灾困难群众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安置受灾困难群众;五是迅速及时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切实防止疫情发生。
灾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各级民政部门要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注意做好交通不便、相对封闭的山区和边远地区的救灾工作,把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部署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伤病得到及时治疗。
各地要加大地方救助资金投入,抓紧下拨中央安排的特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补助资金。要坚持分散安置和集中安置相结合,千方百计通过投亲靠友、借住公房和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等方式,保证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安置。要抓紧被救伤病员的救治工作。加大对重灾区、边远地区医药器械、药品供应的力度,尽全力减少伤员致死、致残。要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理和遇难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做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的抚慰工作。
保证救灾款物发放公正、公开、公平
各地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定,保证救灾款物发放的公正、公开、公平。县、乡两级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要随时跟踪乡村工作情况。
为确保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违规及时纠正。要及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人,各项救助款物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