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1日讯记者李立就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时刻,不乏个别商贩见利忘义、哄抬物价。自“5·12”以来,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价格举报案件。目前灾区物价执法部门已查处多起价格违法行为,并适时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国家发改委就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灾区价格监管。根据这一部署,四川、甘肃针对灾区部分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上涨明显,紧急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授权各灾区市、州人民政府对食品、饮用水、交通运价、救灾物资等实施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在实行价格干预的同时,灾区价格执法也在进行中。四川遂宁市物价局从5月14日至16日,连续查处了3起价格违法行为:“茗泉圣水公司”将桶装饮用水的销售价格从原来的一次购买10桶或以上8元/桶一律涨到10元/桶,同时,该公司还向购水者散布“今天拉水的人很多,水很紧张,成都来一车一车的拉水,明天水就不好说了”等谣言,被罚1万元。另外,“爱心亭”和“家惠超市”、“大众水果店”饮用水违法涨价,被责令立即恢复原价。
甘肃成县物价局查处了支旗富强帐篷经销部趁机涨价销售帐篷的违法行为,查明该经销部违法销售各类型号帐篷77顶,获取违法收入29800元,成县物价局责令该经销部立即恢复原价,并作出没收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陇南市文县物价局对一家小笼包店涨价罚款1000元,对一家早点摊点涨价罚款500元。
根据群众举报,四川绵阳市物价局会同涪城区物价局对位于绵阳市涪城区五一广场的商品展销会的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执法检查。“阿富汗烧烤摊”的个体经营者方毅将以往售价每桶3.5元的康师傅方便面按8元的高价销售;个体经营户周强将以往售价每瓶1元的矿泉水抬高到2元销售,分别被罚款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