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北京地铁5号线前往2号线入口处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标志十分醒目。据悉,4月24日上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信息发布会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针对“部分场所禁烟是否暗示操作难以细化”的提问,北京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孙贤理和北京市政府法律办公室副主任李灵雁分别作答。中新社发 追影 摄
中新网5月22日电 “北京奥运会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今日上午在北京奥运新闻中心举行。北京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发言人周继东介绍了相关情况。
他说,到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现有的法律规定基本可以支持我们筹办和举办奥运会工作。对于奥运立法,我们的基本态度是要按照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国家对有关奥运立法十分关注并大力支持。他说,北京市申办奥运成功以来,早在2002年2月,国务院就以第345号令颁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6年11月,国务院又以477号令颁布了《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2007年9月,国务院以505号令颁布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的上述立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法律制度,也为北京市的奥运立法确立了原则和框架。
据悉,从2001年到2008年3月,我国已先后制定和修订多部关乎“奥运”的法律,包括《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
值得提出的是,奥运立法并非法典式的奥运法。对于这两个概念,周继东做了辨析,他表示,我们经分析认为,所谓大家说的奥运立法,不是要制定一部法典式的奥运法,而是指在国家法律的基本框架下,通过完善和加强北京市的地方立法,为成功举办奥运会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
尽管各方面对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尽最大努力进行了充分的预测、推演和研究,但届时出现个别问题可能仍然在所难免。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北京市政府在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可以根据奥运会筹备和举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补充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采取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制定临时性的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周继东表示。
据悉,针对奥运期间机场开设专用通道问题,民航华北管理局建立了奥运实施领导小组研究这个问题,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另外,针对奥运期间北京周边地区重污染企业的限产、停产问题,已由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第29届奥运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从2001年到2008年3月,保障北京奥运,多部法律一览: 2001年,《北京市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2004年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
2005年 《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06年 《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
2007年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
2007年 《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2008年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公共场所范围的规定》。
此外,还有《北京市宗教事物条例》、《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等等。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