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23 04:32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5月22日讯(记者谢昌民)省物价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物价部门做好我省市场价格稳定工作,保障抗震救灾物资的供应,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对与居民关系紧密的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价格实行一日一报,掌握市场动态,做好预测预警工作;要有效应对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完善处置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急机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通知要求,要稳定抗震救灾相关物资价格。药品、钢材、水泥、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要切实保障抗震救灾相关物资的价格稳定。稳定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所需彩钢夹芯板、钢结构等原材料销售价格,各企业不得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和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行驶到我省收费公路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制造救灾活动房涉及经营性收费进行减半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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