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2日讯记者王斗斗参与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的公安民警、法院干警、检察干警及司法行政干警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已经获得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赠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20万元,保险时间为2008年5月13日零时至2008年7月12日24时。
5月21日,司法部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司法部机关举行了向参加抗震救灾的司法行政干警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赠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捐赠仪式,司法部副部长陈训秋出席了捐赠仪式。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李克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接受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林岱仁的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