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3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五月初将涉金援弊案的中间人吴思材裁定羁押禁见。吴思材不服,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抗告。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的裁定认为,本案所涉犯罪情节繁杂,相关涉案高官众多,影响台湾利益很大;吴思材侵占公有财物嫌疑重大,并有逃亡、勾串之虞,有羁押必要,因此驳回抗告。
台当局外事部门于2006年与中间人金纪玖、吴思材达成口头协议,委托两人与南太平洋某国谈判“建交”,并同意在两人于新加坡华侨银行设立的联名户头,存入三千万美元作为金援经费。
本月初,台湾媒体披露这笔款项遭到侵吞。随后,台北检方分案进行侦办。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