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议院(议会下院)议员彼得·高魏勒5月23日针对德国联邦参议院(议会上院)通过《里斯本条约》向德国最高法院联邦宪法法院递交违宪起诉,使《里斯本条约》在德国最终获得批准再添变数。这件事也再次说明,欧洲一体化进程不会太顺利。
本来德国联邦参议院23日通过了《里斯本条约》,因为德国联邦议院已于4月24日通过了该条约,所以根据德国法律,只待总统克勒在条约上签字,德国就将成为第14个批准该条约的欧盟成员国。但德国基督教社会联盟党籍的高魏勒认为,《里斯本条约》将削弱德国联邦议院议员的权力。他在参议院通过《里斯本条约》后立即向联邦宪法法院递交了诉状,希望其相关判决能够阻止克勒签署该条约。坚决反对德国批准《里斯本条约》的还有德国联邦议院第四大党左翼党-民社党。该党认为《里斯本条约》将大幅削减社会福利并加强欧盟的军事性质,并准备向联邦宪法法院起诉《里斯本条约》违宪。而2006年克勒未在《欧盟宪法条约》上签字,正是因为高魏勒等人向联邦宪法法院起诉《欧盟宪法条约》违宪。
《里斯本条约》是在原《欧盟宪法条约》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又被称为“简化版欧盟宪法条约”。原《欧盟宪法条约》因2004年被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否决而陷入僵局。为解决欧盟制宪危机,去年6月,欧盟首脑会议在布鲁塞尔决定以一部新条约取代已经失败的《欧盟宪法条约》。10月19日,欧盟各国领导人在里斯本就旨在替代《欧盟宪法条约》的新条约文本达成一致,并将之定名为《里斯本条约》。为确保条约顺利通过,欧盟决定各国可选择议会批准的方式批准该条约。按规定,《里斯本条约》将在2009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前提是27个成员国必须在2008年年底之前全部批准该条约。只要任何一个成员国对《里斯本条约》说“不”,欧盟将马上陷入新的危机,机构改革也将就此搁浅。目前,已有13个欧盟成员国批准了该条约。其他成员国也在紧锣密鼓,尽力赶在年底前完成条约的审批程序。
欧盟的历史已有半个多世纪了。半个世纪中,欧盟由一个区域经济组织发展为一个经济和政治联盟,成员国也从最初的6个扩展到27个,但其体制很大程度上仍沿袭最初的欧共体,严重制约着它的效率和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经济日益向全球化发展,给欧盟提出了新的挑战。2004年问世的《欧盟宪法条约》“胎死腹中”后,《里斯本条约》能否避免重蹈覆辙就受到各方关注。应该说,欧盟成员国国内对两个条约的审批程序是大不相同的。前者是宪法,是根本法,因而成员国需要举行全民公决来决定是否接纳它,而《里斯本条约》则是只需成员国议会批准的一般性法律。但爱尔兰是个例外,它仍然坚持要用全民公决的方式来决定《里斯本条约》的命运。爱尔兰的全民公决将于6月12日举行。在此之前,如果《里斯本条约》在德国能顺利通过,对其他国家无疑也是个“鼓舞”。
上月末,奥地利、德国、芬兰、意大利、立陶宛、波兰、葡萄牙、匈牙利等8个欧盟国家的领导人在奥地利中部城市格拉茨举行了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着重就《里斯本条约》的实施前景以及欧洲外交及安全政策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他们在会后共同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里斯本条约》有助于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看来,在距《里斯本条约》的计划生效时间只有7个多月的时候,欧盟成员国中不少的领导人对该条约能否在各国顺利通过是担忧的,因为确保各成员国批准《里斯本条约》是今年欧盟第一政治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