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的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关键是要健全工会维权机制。健全源头参与机制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天职。各级工会组织要畅通参政议政的渠道,建立健全工会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推进完善工会与同级政府的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及时研究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事,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整合工会内部和全社会的维权资源,有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做到多方参与、合力维权,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健全民主管理机制
要发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把职代会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保障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企业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制度,采取各种方式,促使企业扩大厂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使厂务公开成为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让更多的职工知厂情、议厂事、参厂政,共谋企业发展。在涉及企业改制、发展战略、兼并扩张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充分征求职工意见,让决策公开透明,让企业在阳光下运行。同时,通过职代会让职工民主测评工会工作,评判企业工会维权工作,使企业工会切实增强压力感和责任感。健全维权创新机制
新形势下由于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多元化,不同职工群体对工会维权的要求表现出选择性和差异性。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依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创新维权思路和维权方式,进一步扩大工会维权工作的覆盖面。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可以积极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维权模式,成功后在本地区推广实行,从根本上解决中心企业工会自身难以维权的问题。针对劳动争议问题,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健全劳动争议调节组织,提前介入,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理,尽最大努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健全帮扶救助机制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各级工会要经常深入职工群众中去,了解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困难的意见和建议。工会要积极参与有关困难职工解困问题的政策研究和制定,加强帮扶中心建设,尝试推行帮扶工作社会化运作,广泛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让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