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唤反殴打民警一家三口暴力抗法均获刑
本报5月26日讯 向过往车辆索要过路费,被依法传唤接受调查时,却与妻子、儿子一道殴打民警。近日,济南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妨碍公务案,被告人郑某一家三口因暴力抗法分获有期徒刑六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据了解,2008年3月30日14时,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接到报警,称张夏镇井峪村的村民郑某拦车,向过往车辆索要过路费。两名民警到该村依法传唤被告人郑某接受调查时,被告人郑某却拒绝传唤,用脚踹警车左前门,致车体内陷。
被告人郑某还撕扯一民警的头发,用石头砸另一民警的腰部。被告人郑某之妻杜某将被石头砸中腰部的民警拽倒,咬、抓其右臂和脸,并向其脸上吐痰,被告人郑某之子亦用拳头击打该民警的头部,造成该民警咬痕伤、皮肤擦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4月3日被告人郑某之子投案自首。
长清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等三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三被告人构成妨害公务罪。郑某之子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三被告人获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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