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大连5月27日消息(记者张四清实习记者贾铁生)昨日,《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按照规定,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由原来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住房困难的家庭,扩大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据大连市国土房屋局局长金建利介绍,大连市曾于2001年10月出台了《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通过几年认真细致的工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为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但是除低保家庭之外,仍有部分生活和住房都比较困难的家庭(主要是享受“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的家庭)既无能力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又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此外,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办法》规定的保障标准、补贴标准也应该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因此对原《办法》的保障范围、申请条件和保障标准、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是非常必要的。
据了解,按照《关于起草〈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说明》,《办法》将保障范围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住房困难的家庭,扩大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低收入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
在住房困难标准、保障标准和补贴标准方面,为了保证《办法》的稳定性,《办法》没有规定具体的住房困难标准、保障标准和补贴标准,而是规定住房困难标准和补贴标准由市或县(市)区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住房情况等因素另行制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