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审理一起买卖枪支案
5名“枪贩子”一审领刑
金黔在线讯 5月26日,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重大买卖枪支案,5名被告人一审各领刑期。其中被告人谭成标、韦瑞喜买卖枪支分别达20支。
2007年7月26日,暂住在深圳市的独山县人谭成标来到三都水族自治县廷牌镇,找到韦瑞喜联系购枪事宜。韦瑞喜见有利可图,就找到三都县廷牌镇甲约村村民杨承会,向其以每支1500元的价格购得5支仿“六四”式手枪,随后转手以每支2000元的价格全部卖给谭成标。
谭成标见枪支“成色不错”后,当即表示再买3支。韦瑞喜再次出门联系枪支。就在此间,谭成标碰见荔波的熟人“老姚”,就以每支2500元的价格卖了2支枪给“老姚”。
当天,韦瑞喜赴三都县水龙乡在“老海”(另案处理)处以5000元的总价,向其购买了3支仿“六四”式手枪。韦瑞喜转手又以每支2000元的价格将这3支枪卖给了谭成标。
谭成标带上枪支在返回独山县的路上,被黔南州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成标、韦瑞喜先后分别非法买卖枪支20支。韦瑞喜见买卖枪支能发财后,竟然拉电到离家100多米的一个山洞里造枪支和子弹。公安机关在这个山洞里,查获韦瑞喜的造枪工具一套,自制仿“五四”式、“六四”式半成品手枪各1支,仿“六四”式子弹1发。
据了解,谭成标等人所买卖的这些“具有杀伤力”的部分枪支已被警方缴回,对流入社会的部分,警方仍在追缴中。
法院审理后,对包括谭成标、韦瑞喜在内的5名被告人以“非法买卖枪支罪”作出一审判决:谭成标、韦瑞喜、吴荣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杨承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被告人陈小强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5年。
作者: 本报记者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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