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炒菜放油吵架
火烧同居人
2008年1月16日早,在抚松县打工的张某因为炒菜放油的多少与同居的丁某吵了起来,张某:“你等着,我整死你!”因经常争吵,张某也总是说这样的话,丁某就没往心里去。
丁某是靖宇县人,带着12岁的儿子在抚松县某镇租房住。张某中午到别人家吃饭回来,见丁某母子和一男子在吃饭,又想起炒菜放油的事,心里更生气,就想用汽油烧死丁某。
三人走后,张某来到商店买了塑料桶又到加油站装了大半桶汽油,回到丁某的住处,把汽油藏在桌子底下。
晚上10点左右,丁某母子回来,张某找茬和丁某吵起来,一边骂着丁某一边从桌子底下拿出汽油泼在丁某身上,又拿起打火机点着。
张某掉头就往外跑,关上门并用肩膀使劲顶住房门,不让里面的人出来,在听见外面有人喊救火后才跑掉。张某跑到一户人家的仓房找了破衣穿上,躲了几个小时后坐车经抚松到白山,最后跑到辽宁,在那里被警方抓住。
张某放火造成丁某死亡,丁某之子双手等部位严重烧伤,房屋受损造成直接损失两万余元。5月21日,被抚松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放火罪批捕。
本报记者 陈澈
通讯员 张丽 宿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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