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昌5月27日消息(记者胡啸)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南昌市决定近日开展2007-2008年度“文明社区”评选活动,居民对社区的满意率将成为评选的一条重要指标。
据介绍,参评社区要有一批文明户(五好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社区治安组织健全;流动人口管理规范有序;计划生育达到规定要求;无重大治安事件和恶性刑事案件发生;居民群众对社区治安环境满意率达80%以上。
社区环境方面,要求社区道路整洁、通畅;绿化布局合理;环卫设施齐全完好,卫生制度健全等;社区服务方面,要建有社区服务中心,居民对医疗、卫生、低保等服务机构的满意率达85%以上;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区再就业服务机构健全;社区应建有一支社区教育骨干队伍,社区青少年教育网络健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社区建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设有各类群众性业余文化体育团体,每年较大规模的文体科普活动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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