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应聘设计员的黄某因未被公司录用,于是恨上了考官,便深夜潜入该公司的考官办公室内,盗窃电脑主机泄愤。近日,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一直从事电脑工作的黄某来到石景山区一家设计公司应聘设计员。
今年1月1日晚上,黄某来到该设计公司,用锤子砸开门锁,进入招聘考官的办公室将其电脑主机搬走。
黄某砸门锁、搬电脑的声音惊动了旁边公司的值班人员,他们报警后,黄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被偷主机价值2050元。
庭审中黄某称,偷窃电脑只是为了发泄不满;因自己未被录用,于是恨上考官,想把他的电脑搬走,让其无法顺利工作。
石景山法院认为,黄某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进行盗窃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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