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28 03:17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能公开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标准和程序 确保落实群众“四权” 工作人员均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省纪委全程监督,公布举报电话“12380” 本报讯(记者田建平)我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报名工作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
6月1日,此次公选的笔试将在太原进行。为确保这次公选工作公平公正,省公选办按照省公选领导组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颁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山西省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办法》,做到坚持原则不放松,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只要不涉及考试机密,能公开的全部向社会公开。在这次公选工作中,省公选办已经通过《人民日报》《山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了《山西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公告》,对公选工作的有关程序和环节进行了公开。在报名环节上,采取全部网上报名的办法,每个职位的报名情况在网上进行了即时公开。近日,又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告了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公选职位确定情况、笔试时间等。下一步还将陆续公告有关情况。笔试结束后,入围人员的成绩将向社会进行公布;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的综合成绩也将向社会公布,等等。总之,凡是不涉及考试机密的内容,能公开的全部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这次公选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公示等程序和环节上,严格有序,环环紧扣。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选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得随意扩大或减少;确定考察对象要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拟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省公选领导组确定,不得随意增减。对于组织考察与决定任用、公示等环节也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确保落实群众“四权” 。确保公平公正,必须全面落实广大群众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此,在下一步公选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省公选办仍然要及时向群众公告有关情况。在考察环节上,省公选办将认真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中的选择权,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注重对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把群众的意见充分体现到公选人选的确定上。同时,为加强监督,省公选办已经设立和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真正落实群众在干部选任中的监督权。
参与公选工作的同志均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为保证这次公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省公选办制定实施了《保密工作方案》《公选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与此同时,省公选办所有参与这次公选工作的同志,均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对违反保密工作规定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报考人员也必须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取消资格。
省纪委全程监督 公布举报电话 “12380”。为了加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省纪委派员对这次公开选拔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省公选办还请省内外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12380”电话进行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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