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田丹)5月27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办理自考毕业、考籍转移和10月份考试报名、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工作即将开始。
申请自考毕业或考籍转移的,考生可于5月29日、30日和6月1日、2日、10日、11日到考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办理毕业或考籍转移手续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书。其中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还须携带一份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同时携带学历认定合格证书。
考生可于6月10日至13日报考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报考10月份自考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于6月20日至24日和7月14日至19日(7月19日不休息),通过助学单位或到区县(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手续;在报考理论课程时间内,考生还可以办理申请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
考生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其中首次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
考生办理学历认定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
考生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须携带考前学历证书原件和免考证明。免考证明为相关等级证书,或本人原毕业院校成绩单。
考生可以登录www.syzsks.com(沈阳招生考试网),点击“考生须知”详细查阅自考免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