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7)日,经(四川)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厉行节约全力支持抗震救灾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工作大局,厉行节约、筹措资金,为抗震救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从今年起,省级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律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10%,市、县党政机关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也要按一定比例压缩。
各级各部门一律停止购置非应急抢险的公务用车,压缩一般性的出国考察、培训和会议、接待经费。节约出来的资金,一律用于抗震救灾。
对已批复部门的预算或待批复专项奖金进行逐项清理,将可暂缓执行的项目资金调整用于抗震救灾。省、市(州)各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各项资金,集中财力帮助灾区恢复重建。
省级各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除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和规定程序调整用于抗震救灾的支出以外,不得擅自调整用于一般性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各市、县也要按此要求规范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