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伟德在庭上表情冷漠。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欧伟平 摄 |
劫杀中学生后
穿着血裤去唱K
佛山中学生被杀案昨天一审开庭 两名被告均认罪
文/记者刘艺明
昨天早上9时,曾在佛山市内造成极大轰动的佛山中学生被劫杀案,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庭审中,两名被告林伟德及小周(女,作案时未满18周岁)都承认了杀害学生的事实,他们的代理律师也均作有罪辩护。
“我当晚就知道人可能已经死了,不过后来在小周的提议下,我还穿着那条作案时留下的血裤去唱K。
据悉,此次旁听的人员除被害人的亲友和校方领导外,法院还特意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教育界人士。
网吧相约抢学生
案件中的两名被告分别为林伟德和小周。林伟德今年20岁,曾在2005年11月24日,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而小周仅为17岁,在念到初三时便中途辍学。两人均为无业,并沉迷于网络,经常流连于网吧。
今年3月份,林伟德与小周在网络上偶然认识,两人经过大约一个星期的网聊后,便相约见面。22日中午,林伟德提出自己没钱,想通过打劫学生弄点钱。之所以要向学生下手,是因为学生年纪小,没什么反抗能力。
次日18时许,林伟德和小周先后在东建世纪、流行前线等地寻找作案目标,后来他们跟踪着两名女中学生来到佛山某中学。但这两名女中学生马上就进到学校里面了,他们并没有得手。这时,在禅城区文沙桥底与海天酱油厂之间的辅道中间段(该路段距该学校仅有200米处),他们看到了迎面独自走来准备上学的陈某。
林伟德上前索要钱财遭拒绝后,随即持事前购买的西瓜刀连砍陈颈部、后背等部位,致其当场死亡,林伟德抢得现金132元后与小周立即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陈某系被人用锐器砍伤左颈部致外静脉断裂、左颈总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捕时仍穿血裤
在作案后,两人匆忙坐上出租车逃走。在逃到状元坊附近时,林伟德拿出几十元钱,让小周下车为他买一件干净的上衣。
据林伟德说,在作案后的当晚,他们还一起去吃了东西,后来还到了一家卡拉OK唱K去了,当时他还穿着白天作案时穿着的沾满血迹的裤子。24日下午2时许,公安机关借助街头电子眼等侦查手段,把正在网吧里上网的林伟德抓获归案,这时的林伟德甚至还一直穿着那条血裤。当天下午,在季华路与汾江路交界的好又多超市门口,警方抓获了另一被告小周。
在审讯中,侦查机关还发现林伟德涉嫌参与另一起案件。据指控,在同年2月22日20时许,林伟德伙同廖杰(另案处理)窜至佛山禅城区同华路,采用持刀殴打一女事主的手段,抢劫一价值7140元的女装摩托车以及黑色挂包。
本案被害人父母委托代理人在法庭上还提起了民事赔偿,要求赔偿33.7万元。
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谁是主谋?
昨日,林伟德和小周分别出庭接受了法庭调查,林伟德说,作案地点和对象开始都由小周确定的。而小周后来出庭时则说,自己并不缺钱花,一切都是由林伟德安排的,她只是一时贪玩跟着去。在林伟德说要砍人的时候,她就曾劝说“不要搞他了,我们走吧。”并先行离去。随后林伟德跑过来的时候,已经满身是血了。
庭上忏悔
庭审中,被告小周多次哭泣,她在最后陈述时哭着说:“妈妈,你相信我,我以后不会再这样坏的了。你要照顾好弟弟,让他明辨是非。以后的人生中我都会记得那条鲜活的生命,鞭策我重新做人,无论法院怎么判,我都能接受!”
控辩交锋
一、是否错手杀人?
公诉人:你为什么要买刀?
林伟德:当时只是为了恐吓一下他。
公诉人:那你为何会杀了人?
林伟德:我只是错手杀了人。
公诉人:那你是第几刀砍中要害的?
林伟德:不记得了,连续砍了很多刀。
二、是否构成立功?
辩护人:在林伟德被抓获后,他能如实地交代自己的作案过程,而且还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小周,其行为属于立功。
公诉人:公安机关早已通过侦查手段,得知林伟德跟小周是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员,并不是因为林伟德的供述才抓获小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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