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帐篷价格、高价出售柴油、擅自涨价……这些趁地震之机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处。四川省物价局在今天(28日)下午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对5起价格违法案件进行通报。
成都市健力体育文化用品店哄抬帐篷价格被罚1万元 2008年5月18日,成都市物价局对位于一环路南三段16号附25号的成都市武侯区健力体育文化用品店进行检查,查实该店销售无任何产品说明及质量保证的4-5人用的帐篷,地震前该帐篷市售价格为480元/顶,现标示销价为800元/顶,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
成都市物价局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予以罚款1万元。
小金县猛固桥加油站高价出售-10#柴油被罚5万元 小金县物价局5月22日接群众举报,小金县猛固桥加油站以6.12元/升的高价出售-10#柴油(最高限价为5.72元/升)。由于地震造成成都至汶川线路阻断,经小金县至灾区是阿坝州运送救灾物资的一条重要生命线。
小金县县物价局奔赴现场查实,5月19日,投诉人一行四辆车在猛固桥加油站加油,78.43升-10#柴油加油站收款480.00元。按2007年《阿坝州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规定,-10#柴油最高零售价为5.72元/升。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小金县物价局对猛固桥加油站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1、向投诉者退还多收价款31.37元;2、罚款5万元;3、责令猛固桥加油站停业整顿。
遂宁市茗泉圣水公司桶装饮用水涨价被罚1万元 14日下午,遂宁市物价局接到群众反映:渠河路燕山小学外茗泉圣水公司销售的桶装饮用水涨了价。
遂宁市物价局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查清涨价事实:该公司桶装饮用水原来销售价格为老客户6元/桶、新客户8元/桶、零星购买10元/桶;当日销售价格涨到新客户一律10元/桶;该公司不仅没有在经营场所明示销售价格,而且在销售过程中,公司相关人员还向购水者散布“今天拉水的人很多,水很紧张,成都来一车一车的拉水,明天水就不好说了”等不适之言,故意制造紧张气氛,构成变相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价格违法行为。
16日下午,市物价局作出给予茗泉圣水公司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广元市短途客运车辆擅自提高票价被停业整顿 5月16日和17日,广元市物价局与市公安局、交通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城区各出口客运车辆、出租汽车进行突击检查,从严查处了部分趁地震灾害之机擅自提高票价、拒载返乡乘客的车辆,对车牌号为川HA1140、川H11056、川H10765、川HA2526、川H12099、川HA2419、川HA2571、川HA2267、川HA0919的车主分别处以5000元和2000元的罚款,同时由市交通局对上述违规车辆处以停业整顿3天的处罚。
绵阳市向氏百货综贸部高价出售一次性碗被罚1千元并停业整顿 5月16日绵阳市物价局抗震救灾市场价格检查组对群众举报投诉的向氏百货综贸部高价出售一次性碗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查实该店将平时售价为6元/10个的一次性碗提高到13元/10个出售,且未明码标价。检查组当即责令其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向消费者退还多收的63元,并对其作出现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和停业整顿一天的处罚决定。(记者杨华丽)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