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日前拘捕29人,涉嫌一宗窝轮买卖贪污案,据了解,有窝轮发行商东方汇理的员工涉案拘捕。东方汇理发言人不评论事件。(图片来源:明报)
香港市民李先生认为很多发行商对投资者很不公平,这次揭发有交易员涉嫌贪污,他说会减少买卖窝轮。(图片来源:明报)
中新网5月3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调查首宗涉及俗称“窝轮”(即认股证)的大规模贪污案,拘捕29人,案件幕后主脑疑是一名投资公司董事,他涉嫌以现金贿赂4名窝轮发行商交易员,促使他们向指定的6名证券行经纪提供优惠价“窝轮”,两年内获利逾1亿元。
廉政公署指出,涉及贪污“窝轮”每日交易额最高达逾1亿港元,行动中搜获最少200万元贿款。
据了解,涉案的交易员分属4间窝轮发行商(下简称“轮商”),分别是东方汇理、花旗、StandardBankPLC及德累斯顿银行。消息指出,案中主脑十分年轻,但并非投资界知名人物。该主脑务求令整个贪污窝轮交易在“自己人”操控下完成,达至几近“无本生利”及造就交投热烈的目标。
东方汇理发言人表示不评论事件,花旗至截稿时没有回复,该报亦未能接触到StandardBankPLC及德累斯顿银行。至于法兴、瑞信、法国巴黎银行、高盛、美林发言人表示,没有交易员或员工涉及这次廉署调查。据悉,瑞银、比联、摩根士丹利及摩根大通,也与事件无关。
廉署是在一年多前接获贪污举报,经长期观察及调查,28日采取名为“探射灯”的行动,拘捕29人,包括1名主脑、4名来自不同轮商的交易员、6名证券行经纪,以及18名涉嫌协助主脑犯案的人物,怀疑各人可能触犯《防止贿赂条例》。
调查发现,幕后主脑涉嫌以现金行贿4名交易员,以换取他们向6名指定的证券行经纪,提供优惠的窝轮买卖价,令经纪代表的18名“客户”获利。
据了解,这18名俗称“人头”的“客户”,主要为家庭主妇或无业男子,主脑会透过其设在深圳的办事处,以电话通知“客户”,找指定经纪,向指定的轮商交易员,以“优惠价”买入窝轮,然后高价卖出获利。“客户”获利后,自行扣除经纪佣金及各自所得的数百元报酬,将余下得益全数交给主脑。主脑再将得益与涉案人物摊分。
案中主脑涉嫌操控的交易,涉及的窝轮约数十只,每日涉及交易金额由1000多万至逾亿元不等。廉政公署署理首席调查主任蔡树强表示,初步调查数据显示,4名交易员互不认识,案件亦不涉及发行商的更高层人物。
此外,主脑在深圳设立办事处联络“人头”,主要企图借此逃避执法人员的调查。廉政公署表示,行动中搜获最少200万元现金贿款,案件仍在调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