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的两家企业,趁雨“突击”排放超标废水,以致大风江钦州市那彭镇河段被“染”成玫瑰红色,那彭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5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对该污染事件的调查结果作出通报。5月30日,记者从钦州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这两家企业已被取缔,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下游供水已恢复正常。
工厂趁雨排污 下游水厂停水 5月30日,记者来到钦州市环保局。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5月19日晚,灵山县伯劳镇华源造纸厂、平兴竹木加工厂趁天下暴雨,大风江江水猛涨,非法向江中偷排大量超标废水,使得下游的那彭镇河段受到污染。
5月20日一早,那彭镇居民发现,大风江江面水体呈玫瑰红色,意识到江水受到污染,当即向当地环保部门举报。接报后,环保部门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发现那彭桥、那彭水厂取水点、石圭坪三个监测断面化学耗氧量、硫化物、总氮指标超标。随后,那彭水厂被迫停水。
通过调查取证,钦州市环保局迅速锁定了污染源。钦州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华源造纸厂、平兴竹木加工厂是两家小型工厂,未履行任何的环保测评手续,也没有建成任何环保设施,属于强制关闭的工厂。据介绍,这两家企业本应在5月15日前自行拆除设备,但期限过后,却偷偷开工。
及时公布信息 确保饮水安全 那彭自来水厂停水,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为了稳定居民的情绪,钦州市钦南区政府第一时间向那彭镇以及大风江下游村镇居民发出通知,要求暂时停止从大风江取水,改为使用水井取水。钦南区政府还向村镇干部传达了水质下降的原因,并说明江水水质经生物毒性测定为无毒,要求他们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江水水质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污染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国家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做了“严肃查处,及时公布,稳定群众情绪,确保饮水安全”的指示。
工厂已被取缔 下游恢复供水 5月22日上午,灵山县政府组织两个工作组,对违法排污的两家工厂进行强制取缔,当天就拆除了4家违法企业的生产设备。灵山县政府表示,将在近期取缔其余违法小造纸厂、浸竹片厂。
5月22日下午1时,自治区、钦州市环境监测站对大风江水质进行取样分析。结果显示,化学耗氧量、硫化物均已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水标准。5月22日下午5时左右,钦州市钦南区卫生部门对所取水样进行检验,认为大风江河段河水可以解除停止取水的警报。5月23日下午5时30分,经过消毒、净化处理后,那彭自来水厂重新恢复供水。
钦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环保部门通报后,5月30日,该局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各排污企业深入排查,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钦州市环保局也将组织人员对相关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如果污染企业不按要求整改,不及时消除污染事故隐患,环保局将按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见习记者程浩楠)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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