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物资分配既要保证需求,又要避免浪费。要在灾民集中安置点设立抗震救灾物资发放点,推选若干名群众代表参与物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并公示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让群众监督。
会议要求,建立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制度。
各级政府和接受捐赠的机构、社会团体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事项:上级政府拨付和本级政府安排的资金数额、分配情况,接受捐赠资金的来源、数额、种类、分配去向及使用效果,采购物资项目的品种、数量、单价等,监察、审计部门要实行跟踪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交一笔明白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副总指挥李克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国务委员孟建柱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